Page 28 - 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
P. 28
金融資產證券化理論與案例分析
壹 前 言
傳統的銀行業務 基 本 上係 在扮演一個金融中 介 的功能, 亦 即: 以 存 款 等
方式 向 資金過 剩 單 位 吸 收 資金, 透 過 內 部 徵 、授信 審 核 程 序 後,以 貸款 等方
式 提供 給 需要資金的 單 位 。在此過 程 中,金融機構 雖 可 透 過 專 業 人員 , 針 對
資金需求
,
藉
查
項 予 以 事前 單 位 之 專 業經營能力、 以 控 管 貸 放 償還 質 來 源 、債 債 權保 , 障 條 件 以及 未 來展 司 望 等 事
審
品
產業及個別
公
之風險
並確保
權
惟
日益 複雜 且 高 漲 , 使 得 原本 做 「信用風險」生 意 的銀行機構,本 身亦 面臨十
分強 大的 壓 力與風險。
另一方面,金融 技 術 不 斷地 推 陳出 新, 投 資 人 對於多 樣 化金融商品之需
求 亦 日益 殷 切 ;因此,金融機構對於如 何 做 好風險管理、改 善 資金流動、 增
進資產負債管理效率以及發展多 樣 化的產品等, 實 已成為 當前 金融改 革 之一
大 課 題 ;而「金融資產證券化」可 說 是 實 踐 上 述目標 的重要方法之一。
有鑑於此, 財 政部參考美、日等先進國 家 相關法 制 及 實 務作法, 研 擬 我
國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草 案 , 並 於民國 91 年 6 月 21 日經立法院三讀 通 過。
此一條例的
除 了為國 內 通 過為台灣金融資產證券化的發展, 類型 的商品,也 讓 銀行 奠定 放 了一個重要的 次 級 市場,對銀 里 程 碑 :
有了
款
金融市場引進新
行風險管理有重大 影響 ,同時將銀行傳統的利 差收 益 ( Spread Income ) 改變
為 手 續費 收 入 ( Fee Income ) ,創造另一種營運 模 式的 價 值 鏈 ;對整體市場
而言,金融資產證券化將資金 供 需由原來 借 貸 關 係 的間接金融轉變成以證券
投 資關 係 的直接金融, 提 高 了金融市場的效率、深度及廣度,也 促 進
發行與
了金融體系及金融環 境 之 穩定 發展。
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