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0 - 兩岸銀行業之互動環境與展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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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0 兩岸銀行業互動環境與展望
第 十 條 : 中國人 民 銀行實行行長 負 責制 。行長 領 導 中國人 民 銀
行的工作, 副 行長 協 助行長工作。
第 十 一條 : 中國人 民 銀行 設 立 貨幣政策 委 員 會 。貨幣政策 委 員
會 的 職責 、 組 成 和 工作程 序 , 由 國務 院 規 定 , 報 全
國人 民代 表 大 會常 務 委 員 會備 案 。
第 十 二 條 : 中國人 民 銀行 根 據 履 行 職責 的 需 要 設 立 分 支 機構,
作 為 中國人 民 銀行的 派 出 機構。中國人 民 銀行對分
支 機構實行 集 中 統一 領 導 和 管理 。
中國人 民 銀行的分 支 機構 根 據 中國人 民 銀行的 授
權 , 負 責 本 轄 區的金融 監 督 管理 , 承 辦 有關業務。
第 十 三 條 : 中國人 民 銀行的行長、 副 行長及其 他 工作人員應 當
恪 盡 職 守 ,不 得 濫 用 職權 、 徇 私 舞 弊 ,不 得 在 任 何
金融機構、 企 業、 基 金 會 兼 職 。
第 十 四 條 : 中國人 民 銀行的行長、 副 行長及其 他 工作人員,應
當依法 保 守 國 家 秘 密 ,並有 責 任 為 其 監 督 管理 的金
融機構及有關 當 事 人 保 守 秘 密 。
第三章 人民幣
第 十 五條 : 中 華 人 民共 和 國的 法 定 貨幣是人 民 幣。以人 民 幣 支
付 中 華 人 民共 和 國境 內 的 一切公共 的 和 私 人的 債
務, 任 何 單位 和 個 人不 得 拒 收 。
第 十 六條 : 人 民 幣的 單位為元 ,人 民 幣 輔 幣 單位為 角、分。
第 十 七條 : 人 民 幣 由 中國人 民 銀行 統一 印 製 、發行。
中國人 民 銀行發行 新版 人 民 幣,應 當 將發行時間、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