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0 - 兩岸銀行業之互動環境與展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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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0     兩岸銀行業互動環境與展望




            第  十 條  :  中國人  民 銀行實行行長        負  責制  。行長    領  導  中國人  民  銀
                     行的工作,       副 行長  協  助行長工作。

            第  十 一條  :  中國人   民  銀行  設  立  貨幣政策    委  員  會  。貨幣政策    委  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 的  職責  、  組  成  和  工作程  序 ,  由  國務  院  規 定  ,  報  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人  民代   表  大  會常  務  委  員  會備  案  。

            第  十 二  條  : 中國人  民  銀行  根  據  履 行  職責  的  需  要  設  立  分  支  機構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 為  中國人   民  銀行的   派  出  機構。中國人      民 銀行對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支 機構實行     集  中  統一  領  導  和 管理 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國人    民  銀行的分     支  機構  根  據  中國人   民  銀行的   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權 ,  負  責  本  轄  區的金融  監  督 管理  , 承  辦  有關業務。
            第  十 三  條  : 中國人  民  銀行的行長、       副  行長及其     他  工作人員應     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恪 盡  職  守  ,不  得  濫  用  職權  、 徇  私  舞 弊  ,不  得  在  任  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融機構、      企  業、  基  金  會  兼 職  。
            第  十 四  條  : 中國人  民  銀行的行長、       副  行長及其     他  工作人員,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當依法   保  守  國  家  秘  密  ,並有  責  任  為 其  監  督 管理  的金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融機構及有關       當  事 人  保  守  秘 密  。

            第三章         人民幣

            第  十 五條  :  中  華  人 民共  和 國的  法 定  貨幣是人    民  幣。以人     民  幣  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付  中  華  人  民共  和  國境  內  的  一切公共  的  和  私  人的  債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務,  任  何  單位  和  個 人不  得  拒 收  。

            第  十  六條  :  人 民  幣的  單位為元    ,人  民  幣 輔  幣  單位為  角、分。
            第  十  七條  :  人 民  幣  由  中國人  民 銀行  統一  印  製  、發行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國人   民  銀行發行     新版  人  民 幣,應    當  將發行時間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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