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6 - 兩岸銀行業之互動環境與展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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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6 兩岸銀行業互動環境與展望
在台之母公司 大陸台商公司
對外保證或
台灣之 DBU 大陸之銀行
額度共同
境外公司
如果無擔保授信
境外銀行或
OBU
如果掌握外幣
或是僅是掌握台
型態之擔保品
幣型態之擔保品
外幣理賠之困難 將來勢必面臨 將來可處分擔保 品並履行理賠
資料來源:作者整理
圖 8-3 從 DBU 向外延 - 伸授信額度之風險
金融機構 為企 業 客戶 對外發行 保 證 ,分 為 交易 性 保 證 與融
資性 保 證 兩 種 。前者如 信 用 狀等 , 屬 於 短 期、 自 償 、可 結 匯 之
性質, 承擔 保 證責 任 之銀行,日後 沒 有 履 約 之 障礙 。而後者的
融資性 保 證 , 承擔責 任 的銀行在開 出 保 證 之前, 若 未能 掌 握 相
同幣別 且 可資 處 分之 擔 保 品 ,日後在面臨 索賠 時,勢必 造成 困
擾 。目前 盛 行於 DBU 與 OBU 之間的 做法 ,實有 審慎 檢討的 迫 切
需 要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