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6 - 兩岸銀行業之互動環境與展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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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6     兩岸銀行業互動環境與展望




               在台之母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陸台商公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對外保證或
                 台灣之  DBU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陸之銀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額度共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公司
             如果無擔保授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銀行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OBU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果掌握外幣
             或是僅是掌握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型態之擔保品
             幣型態之擔保品


             外幣理賠之困難 將來勢必面臨  將來可處分擔保 品並履行理賠

            資料來源:作者整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圖  8-3    從 DBU  向外延  - 伸授信額度之風險


                 金融機構     為企  業  客戶  對外發行     保  證  ,分  為  交易  性  保  證  與融
            資性   保  證  兩 種  。前者如   信 用  狀等  ,  屬  於 短  期、  自  償  、可  結  匯  之

            性質,    承擔   保  證責  任  之銀行,日後      沒  有 履  約  之  障礙  。而後者的
            融資性    保  證 ,  承擔責   任  的銀行在開     出  保 證  之前,   若  未能  掌  握  相
            同幣別    且  可資  處  分之  擔  保 品  ,日後在面臨      索賠   時,勢必     造成  困
            擾  。目前   盛  行於  DBU  與  OBU  之間的  做法   ,實有    審慎  檢討的    迫  切
            需  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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