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2 - 金融資產與不動產證券化小百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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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資產與不動產證券化小百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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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證券化與銀行貸款債權出售的區別
銀行就其貸款債權經由證券化或出售方式均可達到資產流
動化之目的, 但兩 者在性質仍有下列 差 異 :
資產證券化是 透過 資產 彙 整 方式,創 造 不同證券產品,
並 藉 由 第 三人之保證加 強 信用,分 散 證券投資人的風險。在證
券化 過程 中,資產的債信 評 等 係 由擔保 物 及信用增 強措 施 決
定,與發行人之債信並無直接關 聯 。證券化將 二 者區隔,使得
原本債信不 佳 者,仍有機 會 發行債信 評 等 高 的債券,以 減少 其
資金成本。
銀行貸款債權出售,其信用風險直接轉 嫁 給 買 受債權之
人, 但 信用品質並不 因 轉 變 而增 強 。在基本架構上有下列 二 種
方法:
直接出售:銀行將 選擇 之特定債權,直接出售給 買 者。
貸款債權,就該債權發行債券轉賣給投資人。通常該債券附有 間接轉賣:由 獨 立 之專業公司擔任中介機構,收購銀行
保證公司之保證, 因 此, 較 直接出售方式有保 障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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