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9 - 經濟金融危機的防範與因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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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亞洲金融風暴
袪 除貿易 障 礙 、以 及 大幅 改 善 企 業的 財 務 透 明度。
二、各國的重要處理措施
調 整總 體經濟政 策
馬 來西亞在 1997 年 12 月 開始 緊縮 貨幣,當時, 馬 幣 已 經
對 美 元 貶值 40% ,在外匯 短缺 ,面 臨 龐 大的貨幣貶值 壓 力 及
股市 暴 跌 危機 下 , 又 不 願意 過 度 緊縮 貨幣,以 免 拉 昇 利率,
外匯
性
不
年才
等
得
券
、銀行存款
馬
幣
人持 得已 有的 乃 於 1998 證 年 9 月 實 施 選擇 等 資產,必須 管 制 措施 候 , 限 制外國 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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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 為外幣匯出,同時 宣 布 將馬 幣匯率固 定 在 3.8 馬 幣兌 1 美
元 , 省 卻 調 節 外匯 市場 的 煩惱 。
印尼 幣 雖 然貶值, 印尼 政府 仍 於 1997 年 9 月 調 降 利率,
且 在 1998 年中以前,實質利率一 直 維 持負數 。
雖 然外匯 市場 情況 持 續 惡化 , 南 韓 一 直 到 1997 年 12 月 才
廢 除 利率上 限 規 定 ; 1998 年 6 月宣 布外匯 全 面 自由化措施 ,
提高外國投資 人持股 上 限 ,放 寬 對 外國 人 購買 不動產的 限 制
等 , 冀 望 能 吸 引 外資 流 入。
金融業問題
解決
各 國政府都 支 出大量 公 帑 ,用 於 強 化 銀行資本, 並 關閉
喪 失 償債能力的金融機 構 。 解決 金融業問題的 工 作 重點 為:
區分可以生存和不能生存的金融機 構 ; 重整 國內和國外債
務; 將 損失 分 攤 予 債 權 人 、債務 人 、和 納稅 人 ;以 及改 組 企
業的控制者 ( 主 要 透過 合併 和 購 併 ) 。「世界銀行」 並 曾提示
銀行業 重整 四 大 原 則 作 為指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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