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 - 現代銀行監理與風險管理(增修訂二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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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章 導論 3
監理的 七 大 類 25 條基 本 原則 :
1. 有效銀行監理的先決 條件 —— 原則 1 ;
2. 核照 與 結 構 —— 原則 2 至 5 ;
3. 審慎法令 與規章 —— 原則 6 至 15 ;
4. 持續 銀行監理 方法 —— 原則 16 至 20 ;
5. 資訊 要求 —— 原則 21 ;
原則
7. 6. 主管機關的正 國 界 銀行 —— 式權 原則 力 23 —— 至 25 。 22 ; 及
跨
七
有效銀行監理
的內容。
25 條 現先 簡 介 上述七 大 類 大 類 有效銀行監理 原則 原則 要旨 , 下一節再詳述巴塞爾核 : 心 原則
的
為
1. 有效銀行監理的先決 條件是 主管機關有 明 確的 目 標、 責任 、及 權
力,並 具 有 作 業 獨 立 性 與 足 夠資 源 ( 原則 1) 。
2. 嚴格 而 言 ,有效銀行監理 始 於主管機關訂 定 銀行 設 立標準及 核 發營
業 執照 ,此 包括事後 銀行所有 權移 轉 和 銀行 併購 及投資的 審核 ( 原則 2 至
5) 。
3. 當 銀行 開始 營業 後 ,主管機關 須督導 銀行對 法令 、規章與內部政
策、及 程序 的 遵循 。例如,主管機關強 調下列法 規及政策的 遵循 : 資本 適足
——
標準
定最低
性
的
適足
(asset quality) (capital adequacy) —— 如 放 款與投資 符 合 巴塞爾 ( 原則 資本協 7) , 評估 資 產 品質及 ( 原則 備低呆帳 6) ,資 產 品質
性 ( 原則 8) , 授信 集中及 審慎 限 額 ( 原則 9) ,關 係 人 授信 規 範 ( 原則 10)
等; 風險管理 (risk management) —— 市場風險 ( 原則 12) 、國 家 風險與 移 轉
風險 ( 原則 11) 、及 其他 重大風險 ( 原則 13) ; 內部 控 制與 稽核 (internal
controls and audits) —— 責任 區 隔 及 獨 立內外部 稽核 ( 原則 14) ;法 規 遵循
(compliance) —— 一 般法 規 遵循 ,尤 其 與 洗錢防 制有關的「 瞭解客戶 」規 定
( 原則 15) 。
4. 有效銀行監理應 持續 進行。有效監理 方法 主 要包括每 年 一次 的實 地
(on
(off 檢查 - site surveillance or off - site examination or field examination) - site monitoring) ( 原則 和兩次檢查 16) 。 無論 之 間 的場外監 上述兩 控
如何組合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