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 -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-肆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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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(肆篇)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票向買方收取貨款。而 CAD 付款方式僅憑貨運單據收取貨款,並不開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票 (Draft),賣方風險與 D/P 相似。(見後述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貴公司若予以 CAD 為付款方式交易時,為使風險降至最低程度,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法建議如後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宜先對買方之信用詳加調查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買賣契約明定付款地及付款人 (以信用評等佳之銀行為妥)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宜採出口地銀行,或出口地代理人提示貨運單據收款為宜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買賣契約中使用本條件,其用語如下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Terms or Payment: Nct Cash Against Documents Payable at(出口地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進口地) XXXX Bank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參、貨到付款 (Cash on Delivery 簡稱 COD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係指賣方將貨物運出,貨物到達目的地時,買方須將全部貨款交付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賣方或其代理人,方可提取貨物。此種付款方式大多用於國內交易,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際貿易上甚為少見,普通見之於空運時。賣方託運貨物時,通常委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運送承攬人 (Freight Forwarder) 辦理交運及收取貨款工作,運送承攬人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轉洽航空公司,航空公司於貨物送達目的地後,即通知買方付款提貨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然後再由航空公司將代收之貨款轉交運送承攬人再轉交賣方。買賣契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以這種方式付款,其用語如下 Terms of Payment: COD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肆、託收 (Collection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係指賣方於貨物輸出之後,備妥代表貨物所有權之提單 (Bills of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Lading)  如及買賣雙方約定之其他運送單據,諸如商業發票、保險單、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裝單、產地證明書等,同時簽發以買方 (進口商) 為付款人之匯票 (Bill o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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