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8 - 衍生性金融商品百問
P. 198

186






            人  民 幣  相關衍生性金融商品,在             央  行與  財  政 部  洽  商  陸委  會
            後,近年來      才 做  出這  項  開  放政策  。一般的遠      匯 是  有本金的交

            易,   例 如  USD  與  TWD  ,但  是  USD  與  TWD   在台灣交易都
            可以   自由  兌  換,  若  TWD   改  為人  民 幣 的  話  , 那 不 就表  示 到期
            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換,因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取所謂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兌
               這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
            幣  銀  行  必須付  貨  人  民  幣  給  承  作  的公  司  嗎?  但  是  台灣又 交  割  沒  有人 式,  民
                   流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幣
            到期時以       USD  對  人  民 幣  的  匯  率  與  訂  約時的  匯  率  計算差  額
            後,以    USD  支付   ,因為    NDF  其中的一個      幣 別 是 當 地  所無法
            交易的,所以       採  差 額  交  割  的  方  法 處 理 ,一般  銀 行不可能   承擔
            無本金的這種風險。所以在與                銀  行  訂  定  NDF  契約時,   承 作
            公  司必須   交 付 一  定 成數的保證金,以         免 到期時產生      履  約風險
            而  造成損   失  。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換 匯 換利契約        (Cross currency Swap, CCS)  , 係 指  交易  雙
            方藉   由  約  定兩  種不同貨   幣 之本金,於契約期間           內  (  契約  通 常
            為  1  年以上  )  ,以約  定 計  息  指 標  (  如 以 固  定  利 率 計 息 或  以  浮 動
                     )
            利  率  計 須  交換,  定  期交換每期之利  視  契約種類  而定 息支  , 出及收入,  本  型  之換  而  本金部分
                   息
                      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換利交易
               否
            是
                 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則
   193   194   195   196   197   198   199   200   201   202   2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