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8 - 衍生性金融商品百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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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 民 幣 相關衍生性金融商品,在 央 行與 財 政 部 洽 商 陸委 會
後,近年來 才 做 出這 項 開 放政策 。一般的遠 匯 是 有本金的交
易, 例 如 USD 與 TWD ,但 是 USD 與 TWD 在台灣交易都
可以 自由 兌 換, 若 TWD 改 為人 民 幣 的 話 , 那 不 就表 示 到期
時
換,因此
採
取所謂差
方
可供
兌
這種
額
的
幣 銀 行 必須付 貨 人 民 幣 給 承 作 的公 司 嗎? 但 是 台灣又 交 割 沒 有人 式, 民
流通
幣
到期時以 USD 對 人 民 幣 的 匯 率 與 訂 約時的 匯 率 計算差 額
後,以 USD 支付 ,因為 NDF 其中的一個 幣 別 是 當 地 所無法
交易的,所以 採 差 額 交 割 的 方 法 處 理 ,一般 銀 行不可能 承擔
無本金的這種風險。所以在與 銀 行 訂 定 NDF 契約時, 承 作
公 司必須 交 付 一 定 成數的保證金,以 免 到期時產生 履 約風險
而 造成損 失 。
換 匯 換利契約 (Cross currency Swap, CCS) , 係 指 交易 雙
方藉 由 約 定兩 種不同貨 幣 之本金,於契約期間 內 ( 契約 通 常
為 1 年以上 ) ,以約 定 計 息 指 標 ( 如 以 固 定 利 率 計 息 或 以 浮 動
)
利 率 計 須 交換, 定 期交換每期之利 視 契約種類 而定 息支 , 出及收入, 本 型 之換 而 本金部分
息
,
匯
換利交易
否
是
亦
基
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