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5 - 銀行家雜誌第106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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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計入額度內。換言之,企業的廠房興建都可 性風險,條文也明定,金融主管機關必要時,
免計入建築融資上限30%限制。 得規定商業銀行辦理放款的最高額度。
第二項為提供參與都市更新的土地及合法
建築物所有權人、實施者或不動產投資開發專 މג̹ءɝ༟ږݺ˥
業公司籌措,經主管機關核定發布實施的都市
更新事業計劃所需資金而辦理的放款,以因應 外界普遍認為,這項排除新措施,將有利
未來《都市更新條例》修法通過。 於銀行業者擴大不動產放款承作能量,尤其是
第三項則是其他依法律規定得不受《銀 一些政策排除項目融資空間騰出後,銀行業者
行法》第72條之2限制的放款。例如《促進 將有更多空間辦理一般不動產放款。根據銀行
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》、《都市危險及老舊 局預估,銀行將增加3,500億元至7,000億元建
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等。第四項為對營建 築融資額度,也為國內房市注入資金活水,最
工程業的營運周轉金放款,其資金用途符合 大受惠者為大型行庫。
前3款者。 不過,為強化銀行排除前開項目後的自主
為協助危老建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資金融 管理,金管會同時要求銀行應將此次排除項
通,得不受《銀行法》第72條之2放款融資比率 目的放款總量,納入整體不動產內部風險控
「不得超過30%」限制,立法院院會已於今年5 管機制,並訂定相關風險政策及作業規範提
月11日三讀修正通過《危老條例》部分條文, 報董事會。
讓申請民眾能真正獲得銀行融資協助。 此外,金管會也要求銀行應定期追蹤貸款
三讀通過條文增訂,商業銀行為提供參 的實際資金用途與原申貸用途是否相符,若發
與重建計劃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 現有移用貸款至興建或購置住宅及企業建築,
起造人籌措資金而辦理的放款,不受《銀行 但未符合《銀行法》第72條之2的排除項目
法》第72條之2限制。另為兼顧金融機構流動 者,應立即將其計入該條的限額控管。
為消化銀行大量資金並鼓勵投
資,鬆綁建築融資將有助於活絡
國內經濟。(圖/達志影像)
台灣銀行家2018.10月號 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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