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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
8. 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。
9. 財富管理商品銷售之妥適性。
國銀海外分支機構面臨除遵守母國法令規範,亦須遵守地主
國法令規範之困難。對此,呂蕙容則強調,若因兩國法令規範不
一,金融機構在遵循上有衝突,可依照《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
機構應注意事項》之相關規定,向金管會申請核准後,則可依地
主國法令為遵循標準。
應以法遵管理風險取代規避風險
過去,許多金融機構缺乏法遵人才,因而採取「去風險化」
的因應措施,她鼓勵國銀不應為規避風險而不做部分業務,應該
要以風險為基礎,來管控洗錢及資恐相關風險。 而為協助國銀
落實洗錢防制與法令遵循,除應於限期內成立洗錢防制專責單位
外,金管會亦協助國銀強化法遵專業人才培育,要求相關專責單
位主管與人員依法接受教育訓練 ( 詳見表 )。
在我國法令規範方面,金管會已發布修正《金融控股公司及
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》及《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
支機構應注意事項》之重點內容。 同時,為因應我國《洗錢防
制法》將於今年年中施行,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確認客戶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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