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9 - 公益信託的運用與發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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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篇  我國信託業者承做公益信託的實務  127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第二章|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益信託族群和諧基金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節  成立緣起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士頓公司孫大衛先生於 2004 年總統大選後,基於協助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決總統大選爭議所造成的社會動盪現象,承諾捐贈款項支付驗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費用並成立信託基金。該項信託基金的捐贈來源是美國金士頓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負責人孫大衛先生捐款新台幣壹億元,加上偕森公司等企業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捐出新台幣 263 萬元,在扣除支付國、親兩黨所應支付的驗票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後,捐款所餘 8,540 萬 7,374 元,其中 50%依捐款契約成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公益信託族群和諧基金」,金額共計新台幣 4,270 萬 3,687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元,用以推動促進族群和諧的方案與活動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節  信託宗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據該公益信託契約第 2 條有關信託目的的說明,該信託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促進族群和諧化解社會對立為宗旨,實際業務聚焦於推展族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融合、人權教育、法治教育與司法改革等。為達前述信託宗旨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該公益信託在成立之初便選任社會公正人士擔任諮詢委員會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員,由其審核各界提出有有利於族群融合的申請計畫,進行專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補助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節  信託結構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經「民間司改會」籌備後,該信託於 2005 年 12 月與中央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託局 (目前已併入台灣銀行)  簽訂「公益信託族群和諧基金內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益信託契約」,並依該契約聘請諮詢委員、信託監察人等,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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