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9 - 公益信託的運用與發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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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篇 我國信託業者承做公益信託的實務 127
|第二章|
公益信託族群和諧基金
第一節 成立緣起
金士頓公司孫大衛先生於 2004 年總統大選後,基於協助解
決總統大選爭議所造成的社會動盪現象,承諾捐贈款項支付驗票
費用並成立信託基金。該項信託基金的捐贈來源是美國金士頓公
司負責人孫大衛先生捐款新台幣壹億元,加上偕森公司等企業共
捐出新台幣 263 萬元,在扣除支付國、親兩黨所應支付的驗票費
用後,捐款所餘 8,540 萬 7,374 元,其中 50%依捐款契約成立
「公益信託族群和諧基金」,金額共計新台幣 4,270 萬 3,687
元,用以推動促進族群和諧的方案與活動。
第二節 信託宗旨
依據該公益信託契約第 2 條有關信託目的的說明,該信託是
以促進族群和諧化解社會對立為宗旨,實際業務聚焦於推展族群
融合、人權教育、法治教育與司法改革等。為達前述信託宗旨,
該公益信託在成立之初便選任社會公正人士擔任諮詢委員會成
員,由其審核各界提出有有利於族群融合的申請計畫,進行專案
補助。
第三節 信託結構
經「民間司改會」籌備後,該信託於 2005 年 12 月與中央信
託局 (目前已併入台灣銀行) 簽訂「公益信託族群和諧基金內政
公益信託契約」,並依該契約聘請諮詢委員、信託監察人等,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