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3 - 公益信託的運用與發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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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篇 我國信託業者承做公益信託的實務 131
|第三章|
公益信託台北市古蹟保存與發展基金
該項信託基金的成立背景,係因政府部門目前所編列的預算
有限,尚不足以支應台北市內所有古蹟浩繁的修繕費用,但透過
公益信託的設立,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模式,而「公益信託台北
市古蹟保存與發展基金」(以下簡稱本公益信託) 則是首件文化公
益信託。
第一節 成立緣起
本公益信託是由安信信用卡公司 (現更名為永豐信用卡) 擔
任委託人,建華銀行 (現更名為永豐銀行) 擔任受託人,兩造於
2004 年 3 月 11 日簽訂信託契約,受託人永豐銀行於同年 3 月 11
日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,同年 7 月 7 日由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會
同財政局、法規會進行審查,並於同年 8 月 13 日審查同意設
立,而發給許可書,嗣於同年 10 月 30 日由委託人將信託財產移
轉予受託人永豐銀行,並由台北市政府發函同意備查信託財產移
轉證明。
第二節 信託宗旨
依據該公益信託契約書及設立許可申請文件,可知該公益信
託將其主要工作目標區分為三個階段,分述如下:
一、初期階段 (2004 年~2006 年):鼓勵民間參與公益信託,推動
文化公益信託觀念認識與教育宣導。
二、中期階段(2006 年~2009 年):投入古蹟修復維護與輔導各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