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4 - 翻轉吧!台灣經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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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安相關部門責任時,便發現相關規範早已不合時宜,造成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灰色地帶處處,責任歸屬混亂。久而久之,自然就無法有效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管理,不良食品便能從體系漏洞中,獲得成長茁壯的養分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黑心廠商甚至得以在「法遵」(legal compliance)  大旗下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獲得與其過失影響程度不成比例的輕判。即使民怨再起,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無濟於事,畢竟台灣是個「法治」社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若要讓台灣民眾坐下來吃東西時,安心地說出「祝你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口大開」,而不是無奈的「祝你好運」,除了政府積極加強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監管、祭出重罰 (如高額罰款及加重刑事責任)  兩大面向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並善用民間相關資源,編織出一張大又密的監督網 (表 2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外,更要從自律的道德規範下手。因為,就算政府溯源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做得再好,只要企業本身心術不正,在雙方資訊不對稱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況下,監管機構總難免出現失職。所以,監控措施若不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從根本上抑制罪行或鼓勵善行做起,終將是白忙一場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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