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5 - 銀行人員應具備的法律知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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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│交易糾紛的處理及預防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瞭解,目前許多銀行 (尤其公營銀行及公股行庫)  已參考公務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員因公涉訟輔助相關辦法訂定這類規章,建議其他金融機構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能建立輔助制度。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與客戶發生交易糾紛,不但處理費時,且易影響銀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形象,若因此而須對客戶負賠償責任,將造成損失,故糾紛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預防應重於事後的處理,茲參酌前述糾紛的發生原因,臚列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項預防之道供參考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各項業務應有標準作業程序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員面對客戶,須在極短時間內完成交易,若有標準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程序 (SOP),不但可提高效率,並可達到作業的一致性,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規章的制定,應經法務、遵法、稽核及風險管理等部門審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閱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作業規章應符合法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符合法令的規章,造成糾紛的機會自然相對增加,且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於事後的談判,故各項規章應確實遵循法令,並應隨法令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增修而及時更新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契約文件應完整適法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契約乃規範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書面文件,且為爭議發生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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