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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 12 堂課
二、受理申請並徵提相關資料
(一) 各營業單位一旦受理客戶之授信申請,應立即作
以下各項查詢工作:
1. 本行授信總歸戶查詢。
2. 各金融機構授信總歸戶查詢。
3. 公司登記事項查詢 (包括向經濟部網站及向財
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「聯徵中心」之查
詢)。
4. 票信紀錄查詢 (包括向聯徵中心與票據交換所
之票信紀錄查詢)。
5. 債信紀錄查詢 (包括向聯徵中心與同業間之查
詢)。
6. 銀行內部授信限制對象之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查
詢。
7. 客戶之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授
信限額查詢。
(二) 客戶應填具之「授信申請書」及「授信戶提供資
料清單」所列舉之各項資料表格,均應請客戶詳
實填寫清楚、簽章並應齊全,不得有所遺漏,授
信人員應加以檢視。
(三) 前開資料經檢視無誤後,授信人員應於「授信申
請書」上加蓋收件日期戳記,並於「授信申請案
件登記簿」上依序編號登記。
(四) 授信主管應隨時督導、抽查,並注意授信案件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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