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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 12 堂課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受理申請並徵提相關資料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  各營業單位一旦受理客戶之授信申請,應立即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下各項查詢工作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本行授信總歸戶查詢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各金融機構授信總歸戶查詢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公司登記事項查詢  (包括向經濟部網站及向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「聯徵中心」之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詢)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 票信紀錄查詢  (包括向聯徵中心與票據交換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票信紀錄查詢)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  債信紀錄查詢  (包括向聯徵中心與同業間之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詢)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  銀行內部授信限制對象之利害關係人之授信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詢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.  客戶之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限額查詢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  客戶應填具之「授信申請書」及「授信戶提供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料清單」所列舉之各項資料表格,均應請客戶詳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實填寫清楚、簽章並應齊全,不得有所遺漏,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人員應加以檢視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  前開資料經檢視無誤後,授信人員應於「授信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請書」上加蓋收件日期戳記,並於「授信申請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件登記簿」上依序編號登記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  授信主管應隨時督導、抽查,並注意授信案件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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