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5 -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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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課│授信債權保障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債權確保」為銀行評估授信 5P 原則之一項重要因素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為確保授信債權,徵取適當擔保品在實務上甚為普遍,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補授信戶信用不足或預防未來債權未能順利回收時之第二道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障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節介紹擔保品之種類,係依銀行法之定義,而鑑估作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擔保品管理等考慮各銀行皆有自訂之作業規定,故僅能就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則性加以說明,使讀者有正確之觀念,俾日後實務上能順利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銀行授信擔保之種類及原則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擔保品種類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據銀行法第 12 條,銀行法稱擔保授信,謂對銀行之授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,提供下列之一為擔保者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動產或權利質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 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、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證機構之保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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