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5 -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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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課│授信債權保障
「債權確保」為銀行評估授信 5P 原則之一項重要因素。
銀行為確保授信債權,徵取適當擔保品在實務上甚為普遍,以
補授信戶信用不足或預防未來債權未能順利回收時之第二道保
障。
本節介紹擔保品之種類,係依銀行法之定義,而鑑估作業
及擔保品管理等考慮各銀行皆有自訂之作業規定,故僅能就原
則性加以說明,使讀者有正確之觀念,俾日後實務上能順利運
作。
一、銀行授信擔保之種類及原則
(一)擔保品種類
依據銀行法第 12 條,銀行法稱擔保授信,謂對銀行之授
信,提供下列之一為擔保者:
1. 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。
2. 動產或權利質權。
3. 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。
4. 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、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
保證機構之保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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