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1 -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
P. 131
第六課│徵信之基本規範
下的內容,主要包括兩項:
一、該授信計畫資金來源與運用情形的評估。
二、對授信戶未來的營運、財務狀況、資金流向與償債能力
的評估。
後者即是以中長期預測的方法,評估授信戶未來數年的現
金流量,從未來各年的各項現金流入 (Cash Inflow) 及現金流
出 (Cash Outflow) 來分析其償還財源,藉以判斷中長期授信
是否能按期收回,整個過程也就是「事前」的現金流量分析。
銀行對於專案融資業務,計畫評估作業大抵可分前段調查
作業及後段預估作業,前段調查作業如信用調查、技術調查、
產品與市場分析可謂定性的評估工作;後段的預估作業,即
「事前」的現金流量分析,則可謂定量的評估工作。
依據銀行公會「徵信準則」第 16 條規定,企業授信案件
應索取基本資料,明文規定屬中長期授信案件,其總金額達新
臺幣 2 億元者,應另加送現金流量預估表。
預估企業未來的現金流量,近似於預估該企業未來的營
業、投資及融資活動,因此涵蓋大部分的財務預測工作。預估
期間超過一年者,實務上並不採用按月預估的方式,而是採分
年「預估資金收支餘絀表」來分析 (如果淨營運資金為正數,
即視為債務到期時有足夠資金可償付);一般銀行都採分年預
估現金流量的作業。
現金流量分析可以說明:
一、企業在特定期間之現金收支 (現金流量) 資訊:企業能
1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