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0 - 權證好好玩2-權面出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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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交易成本考量,主管機關允許最大價差範圍為 10 個升降單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位。例如權證委買價格為 0.77 元,委賣價格最大價差可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.87 元,0.77 元~0.87 元皆可接受之範圍。而報價掛單量也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許每筆最低委託張數:10 元以下 (5 張),10 元至 20 元 (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張),20 元以上 (1 張),因此,發行券商只要符合以上規定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造市即可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行券商盤中會調整委買或委賣掛單價格或價差通常為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之狀況:例如深價內或深價外的權證、價平快到期的權證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價股和標的證券掛單量或成交量小的個股及熱門標的證券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是權證發行額度已滿的標的證券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常會調整掛單的價差和數量主要原因是避險的考量。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當標的股價大漲,認購權證由價外變成價內時 Delta 會增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加,因此當發行券商賣出一張深價內的認購權證後,需買入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股數的現貨避險。然而,標的股價高檔相對回檔修正風險變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,且高價股避險張數增加,避險交易成本相對提高,發行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基於以上因素,通常會減少賣出張數或拉大委賣價差來降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風險與與交易成本。而單價低深價外的認購權證,雖然 Delta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低,券商避險部分較少,如果標的證券股價跌深急速反彈,深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價外的認購權證漲幅驚人,因此發行券商也會降低賣出張數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拉大委賣價差,以避免風險暴露過大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部分發行券商對價平快到期的權證會掛出理論價格的委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買價格及掛單量,而不再賣出其權證,主要原因是由於價平快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到期的權證 Delta 較大。換言之,當標的證券股價上漲 (下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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