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2 - 中小企業主對財務會計應有之認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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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 志信公司向銀行借款 3,500,000 元做為購買辦公室使用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後,銀行便撥款到公司銀行的帳戶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借貸法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借方                   貸方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=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產增加                 負債增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會計分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借:銀行存款            $ 3,500,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貸:銀行借款                    $3,500,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報表變化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產負債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產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負債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存款         $6,500,000  銀行借款              $ 3,500,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東權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本                $ 3,000,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產合計           $6,500,000    負債及股東權益合計   $6,500,00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  向銀行借款  (負債增加→貸方),借款金額存入銀行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使銀行存款增加  (資產增加→借方)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息  (又稱週息)  一分指 10%;月息一分指 1%;日息一分指 0.01%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息=借款金額×利率×期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舉例說明:借款 100,000 元,月息一分,期間 3 個月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息費用=100,000×1%×3=3,0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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