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4 - 中小企業稅務管理
P. 44

可以核實認定  (103 年標準為月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息 1 分 3 厘)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轉投資收 不得適用免稅規定。                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,因投資於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益(所 42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內其他營利事業,所獲配之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淨額或盈餘淨額,不計入所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額課稅,其可扣抵稅額,計入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盈虧互抵 計 算 個 人 綜 合 所 得 總 額 以往年度營業之虧損,不得列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所 16、 時,如納稅義務人及其配 本年度計算。但公司組織之營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39)     偶經營兩個以上之營利事 事業,會計帳冊簿據完備,虧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,其中有虧損者,得將 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第 77 條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核定之虧損就核定之營利 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得中減除,以其餘額為 簽證,並如期申報者,得將經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得額。                   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 10 年內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項減除,以所營營利事 期虧損,自本年 純益額中 扣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均係使用本法第 77 條所 後,再行核課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稱「藍色申報書」申報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限;但納稅義務人未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限申報綜合所得稅者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得適用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租稅獎勵  一、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之租稅優惠如下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符合中小企業定義之企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加速折舊  (35 條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研發支出可享投資抵減  (35 條)


                38
   39   40   41   42   43   44   45   46   47   48   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