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8 -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-證券與保險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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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是資本利得,國內股票型基金大多屬成長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收益型基金:追求穩定收益,主要投資於績優股及債券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依資金運用方針區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股票型基金:以投資股票為主,投資股票總額應達基金淨資產價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值的 70%以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債券型基金:以投資債券為主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,不得投資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列標的:(1)  股票。(2)  轉換公司債、附認股權公司債及其他具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權性質之有價券證。(3) 結構式利率商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資於任一公司所發行無擔保公司債或金融債券,應於投信契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明定其信用評等等級。債券型基金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間應在 1 年以上。但基金成立未滿 3 個月或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止日前 1 個月者,不在此限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平衡型基金:指同時投資於股票及債券,其中投資於股票金額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金淨資產價值的 70%以下且不得低於 30%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 指數型基金:指將基金全部或主要部分資產投資於指數成分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券,以追蹤、模擬及複製標的指數表現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 指數股票型基金 (Exchange  Traded Fund,  ETF):指數股票型基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係指以追蹤、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,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且申購、買回採實物及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方式交付之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。換言之,ETF 係一種指數證券化的商品,兼具股票與基金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色,其實質資產就是組成標的指數的「一籃子股票」,臺灣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個 ETF 是由寶來證券投資信託所發行的「臺灣 50 股價指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TF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  組合型基金:投資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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