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8 -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-證券與保險篇
P. 88
74
的是資本利得,國內股票型基金大多屬成長型。
3. 收益型基金:追求穩定收益,主要投資於績優股及債券。
(三)依資金運用方針區分
1. 股票型基金:以投資股票為主,投資股票總額應達基金淨資產價
值的 70%以上。
2. 債券型基金:以投資債券為主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,不得投資下
列標的:(1) 股票。(2) 轉換公司債、附認股權公司債及其他具有
股權性質之有價券證。(3) 結構式利率商品。
投資於任一公司所發行無擔保公司債或金融債券,應於投信契約
中明定其信用評等等級。債券型基金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
間應在 1 年以上。但基金成立未滿 3 個月或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終
止日前 1 個月者,不在此限。
3. 平衡型基金:指同時投資於股票及債券,其中投資於股票金額占
基金淨資產價值的 70%以下且不得低於 30%。
4. 指數型基金:指將基金全部或主要部分資產投資於指數成分證
券,以追蹤、模擬及複製標的指數表現。
5. 指數股票型基金 (Exchange Traded Fund, ETF):指數股票型基金
係指以追蹤、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,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,
且申購、買回採實物及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方式交付之基
金。換言之,ETF 係一種指數證券化的商品,兼具股票與基金之
特色,其實質資產就是組成標的指數的「一籃子股票」,臺灣第
一個 ETF 是由寶來證券投資信託所發行的「臺灣 50 股價指數
ETF」。
6. 組合型基金:投資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