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1 -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-證券與保險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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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投資風險。
所以,投資型保險的風險由保險公司及保戶同時承擔,保險公司
不再提供保證利率與現金價值,保戶有機會取得較高的投資收益,同
時也需承擔相對較高的投資風險。保險公司仍提供死亡保障,故必須
收取死亡保障的成本,即所謂的「危險保險費」。即保戶承擔投資風
險,保險公司承擔死亡風險和費用風險。
(四)專設帳簿 (分離帳戶)
分離帳戶 (Separate Account) 即保險法 146 條所稱「專設帳簿」。
分離帳戶是相對於保險公司一般資產的一般帳戶 (General Account) 而
言,分離帳戶是保戶所有,並用於將投資績效反映於保單現金價值之
帳戶。分離帳戶資產之權利屬於保戶所有,如保險公司破產,該筆資
金仍為保戶所有,不受保險公司債權人的追索。分離帳戶中的投資損
益直接影響保單現金價值增減,並決定保險給付金額。
根據「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」第 5 條規定,保險業經營投資
型保險之業務應專設帳簿,記載其投資資產之價值。前項專設帳簿應
符合下列原則:
1. 專設帳簿之資產,應與保險人之其他資產分開設置,並單獨管理
之。
2. 保險人應依主管機關核定之投資型保險契約會計處理準則,定期
對專設帳簿之資產加以評價,並依保險契約所約定之方式計算及
通知要保人其於專設帳簿內受益之資產價值。
3. 專設帳簿資產之運用,應與要保人同意或指定之投資方式及投資
標的相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