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1 -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-證券與保險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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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投資風險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以,投資型保險的風險由保險公司及保戶同時承擔,保險公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再提供保證利率與現金價值,保戶有機會取得較高的投資收益,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也需承擔相對較高的投資風險。保險公司仍提供死亡保障,故必須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收取死亡保障的成本,即所謂的「危險保險費」。即保戶承擔投資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險,保險公司承擔死亡風險和費用風險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專設帳簿 (分離帳戶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離帳戶 (Separate Account) 即保險法 146 條所稱「專設帳簿」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離帳戶是相對於保險公司一般資產的一般帳戶 (General Account)  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言,分離帳戶是保戶所有,並用於將投資績效反映於保單現金價值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帳戶。分離帳戶資產之權利屬於保戶所有,如保險公司破產,該筆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仍為保戶所有,不受保險公司債權人的追索。分離帳戶中的投資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益直接影響保單現金價值增減,並決定保險給付金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據「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」第 5 條規定,保險業經營投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型保險之業務應專設帳簿,記載其投資資產之價值。前項專設帳簿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符合下列原則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專設帳簿之資產,應與保險人之其他資產分開設置,並單獨管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保險人應依主管機關核定之投資型保險契約會計處理準則,定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對專設帳簿之資產加以評價,並依保險契約所約定之方式計算及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知要保人其於專設帳簿內受益之資產價值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專設帳簿資產之運用,應與要保人同意或指定之投資方式及投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標的相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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