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3 -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-證券與保險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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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壽保險概述
人壽保險,為集合多數人經過公平合理之精算,共同醵金,而於
群體中任何人之生命身體發生約定之事故時,支付一定金額之自助互
助的財務型風險管理方法,亦即為由多數人共同彌補少數人所為之損
失分擔的經濟制度。而若從法律契約之觀點,人壽保險即當事人雙方
約定,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,他方對被保險人在契約規定年限內死
亡,或屆規定年限而生存時,依保險契約之約定,負給付保險金額責
任之行為。
一、人壽保險之特性
(一)以人身為保險標的
人壽保險係以人之生命身體為保險標的,死亡或生存為保險事
故;無論任何人都免不了有死亡之日,抑或可能經歷年老之時期,在
符合事故造成損失之不確定原則,包括損失是否發生?何時發生?發
生的結果如何?老年以及死亡此二項威脅所致之財務損失,可透過人
壽保險做規劃與管理。
(二)徹底運用大數法則
人壽保險係以「人」為風險標的,其符合保險公司承保規定之對
象,包括正常的標準體,與需透過加費承保、削額承保及除外批註等
核保手段使與標準體同質之次標準體,皆可為保險公司之被保險人。
因此,保險群體合乎數量大、同質化與分散之要求,人壽保險將能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