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3 -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-證券與保險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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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概述
天有不測風雲,人有旦夕禍福,受傷、生病、死亡及財產上之損
失等偶發事件導致經濟生活之不安定,這是在一定條件下,客觀且普
遍地存在,各人皆相同,只是,是否發生?何時發生?並無法確定,
這種損失的不確定性即為「風險」。
不確定性是構成風險的基本條件,其涵蓋:
1. 不確定事件發生與否 (whether)
不知道會不會發生事故?例如每一住家都有發生火災的可
能,但事實上誰也無法確定該棟住宅是否會發生火災。
2. 不確定事件何時發生 (when)
有些事故或情況於事前可以確定會發生,但無法預知何時發
生,例如每個人均會死亡,但死亡事件發生的時間則無法確定。
3. 不確定事件發生的結果如何 (what result)
即使得以預知某些事件的發生時間,但仍無法確定其發生後
所造成的結果。例如豪大雨以及颱風雖然因科技的進步而有準確
的預測,但其造成的損失仍無法預知。
綜言之,風險的發生與存在,必須具備下列特性:
1. 必須具有不確定
事件之發生需符合隨機,亦即事件會不會發生?何時發生?
發生的結果如何?皆屬不確定,其所造成的損失當然也不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