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2 -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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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精準公司為國內電源指示器製造商,長期出口提供日本
COVER Electronic Co.生產家電製品,並於 97 年 10 月間簽訂 5 年期銷
貨合約,成品公司並向出口應收帳款管理商 (EF) 研訓商銀營業部申
請進口商 COVER Electronic Co.之信用額度,並經研訓商銀向進口應
收帳款管理商 (IF) 申請信用額度,於 IF 完成信用評估確認後,研訓
商銀營業部即與成品公司簽訂應收帳款承購合約,並約定得依每批出
口貨款預支價金 8 成。
98 年 7 月成品公司完成第一批電源指示器 (貨款 30,000 千元、
付款期間 180 天) 之出口裝運作業;並將相關裝運之提貨文件交付
COVER Electronic Co.,出口文件副本並交付研訓商銀營業部,以轉讓
予 IF;同時,該公司向研訓商銀營業部申請預支價金 24,000 千元。
COVER Electronic Co.指出成品精準公司交付第三批電源指示器
時,貨品瑕疵品比率已高於銷售合約之約定比率,該公司雖未拒付,
但已通知成品公司立即改善;惟至第五批電源指示器交貨時,瑕疵品
比率遠高過銷售合約之約定比率甚多,至 98 年 12 月第五次付款期限
屆期,COVER Electronic Co.則拒絕付款與 IF。研訓商銀接獲 IF 通知
後,除請 IF 持續催款外,並通知營業部洽請成品公司協調買方並為處
理,且要求成品公司應於兩週內提出說明。
兩週過去後,IF 向研訓商銀表示,買方 COVER Electronic Co.持
續以貨品瑕疵問題要求磋商折扣或退回銷貨,而無具體處理結果。研
訓商銀營業部基於債權確保原則,乃發出存證信函催告成品公司,應
先行返還已墊借預支價金款項及利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