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1 -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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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總行企業金融管理部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行企業金融管理部門對貸款金額屬總行權責案件,應主動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導分行及區域中心主管確實就近瞭解借款戶之經營動態;並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總行產業調查研究部門及風險管理部門,對借款戶之市場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爭力、票據信用及信用風險之暴險部位,持續掌握借款戶之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約能力與分析可能之違約機率。總行企業金融管理部門則應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常經由貸後覆審作業,以督導分行或區域中心授信主管,對放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款資金貸放後去向及還本付息之資金來源,於辦理覆審及自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查核時,併同查察與判斷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批  覆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對購建 (擴建)  廠房貸款案件之徵信作業,除對其信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狀況 (如:票據信用、金融機構往來信用等)  予以查證外,並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詢借款戶之關係人於金融機構之往來情形,暨借款戶及其關係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於研訓商銀之授信總額是否有超逾對集團關係 (關聯)  企業集團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授信之風險限額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對借款戶之關係人間,因業務發展及成本考量,而採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互支援、相互交易及相互提升營運量等做法,往往誤認為產業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裡常見之景象。但如就實質面而論,母公司如已利用子公司或關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係企業來進行其經營風險分散策略,抑或犧牲子公司經營能力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成就母公司之業務成長,則對銀行債權之風險無疑是提高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總行各層級主管在審查與批覆類此案件時,尤應慎防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或區域中心主管對公司關係企業間交易是司空見慣之市場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態,而自認不需要求借款戶應將關係人交易交代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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