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1 -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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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總行企業金融管理部門
總行企業金融管理部門對貸款金額屬總行權責案件,應主動督
導分行及區域中心主管確實就近瞭解借款戶之經營動態;並配
合總行產業調查研究部門及風險管理部門,對借款戶之市場競
爭力、票據信用及信用風險之暴險部位,持續掌握借款戶之履
約能力與分析可能之違約機率。總行企業金融管理部門則應經
常經由貸後覆審作業,以督導分行或區域中心授信主管,對放
款資金貸放後去向及還本付息之資金來源,於辦理覆審及自行
查核時,併同查察與判斷。
批 覆
銀行對購建 (擴建) 廠房貸款案件之徵信作業,除對其信用
狀況 (如:票據信用、金融機構往來信用等) 予以查證外,並查
詢借款戶之關係人於金融機構之往來情形,暨借款戶及其關係人
於研訓商銀之授信總額是否有超逾對集團關係 (關聯) 企業集團
授信之風險限額。
銀行對借款戶之關係人間,因業務發展及成本考量,而採相
互支援、相互交易及相互提升營運量等做法,往往誤認為產業界
裡常見之景象。但如就實質面而論,母公司如已利用子公司或關
係企業來進行其經營風險分散策略,抑或犧牲子公司經營能力,
以成就母公司之業務成長,則對銀行債權之風險無疑是提高的。
銀行總行各層級主管在審查與批覆類此案件時,尤應慎防分
行或區域中心主管對公司關係企業間交易是司空見慣之市場常
態,而自認不需要求借款戶應將關係人交易交代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