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9 -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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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銀行一般不動產鑑估方法,估算擔保品之價值,並以穩健經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營觀念,參考銀行可貸放成數,核算可貸放成數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條件議定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利率:按銀行內規承作利率,係採固定、機動,抑或按不同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段混合計息等,一般多會以不超過銀行之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再加上一至兩個百分點為承作利率條件,且多以機動利率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息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期間:按企業償還能力核定,最長不超過 15 年,寬限期最多 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,寬限期屆滿,銀行得視企業實際需求給予展延。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審  核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辦理購建 (擴建)  廠房貸款案件,應按分層授權之權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責,一般多分為分行、區域中心及總行企業金融管理部門等審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層級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分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行經理人及授信主管除應按總行授信制度辦理審核外,並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就授信與徵信經辦員是否確實依內部規定程序受理、徵信、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定額度與議定條件,就近督導與管理。並對經辦員提陳擬承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授信條件及徵信文件之真實性與合理性,負有依其授信專業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加以客觀與公正審核。另尚需注意下列事項,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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