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7 -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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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營業場所所需之資金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  所購置 (建)  土地、廠房或營業場所應以自用為限,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作以租售為目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3)  所購置 (建)  土地、廠房及營業場所應合乎土地分區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規定,並應合法登記使用,其申貸日距所有權取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不宜超過 1 年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還款財源的確認:授信經辦員除應深入瞭解與掌握借款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真實財、業務資料外,對借款戶與其他金融機構往來之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史信用資料,積極瞭解與探詢借款戶之產銷近況、訂單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源及應收帳款週轉率等,確認營運之現金流量、成本與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益概況,並確實掌握借款戶與關係人間之資金往來或進銷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貨情形,以掌握其還款財源。此外,並可要求借款戶提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下資料,以為身分及財力證明,並確認申辦文件及程序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否符合銀行內部規定,如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  公司執照影本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  稅捐機關報稅證明文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3)  營業事業所得稅申報與核定文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4)  最近一期會計師簽證查核報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5)  最近 1 個月公司自編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6)  足資認定與確認之銀行存款證明文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 可供抵償債權之財產確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  企業於市場定位與產業經營之未來展望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.  信用資料查詢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徵審單位經辦員應審核及評估借款戶及其負責人於聯徵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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