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0 -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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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經營能力與財務調度能力:洽請借款戶提供未來 5 年營運
計畫,分析借款戶之所提資金需求,是否足以呼應未來可
創造之收益預測;並請借款戶提供最近 3 年間實際資金來
源與運用情形,以暸解借款戶之財務運作能力。
(2) 應收帳款之確認:對帳列之應收帳款,進行帳齡分析,並
暸解滯欠款項者,究係因買賣關係所衍生款項未履行、或
遭人詐騙、抑或是與關係人之借貸關係所產生。
(3) 購建 (擴建) 廠房之效益:洽請借款戶提供購建 (擴建)廠
房後,對公司未來經濟效益與產能影響之預測報告,分析
借款戶最近幾年產值之年增率及市場之展望,檢視借款戶
花費高額資金增建廠房後之產值,預估達損益兩平點及開
始獲利回本時點,是否足以支應借款期間之還本付息。
2. 區域中心
對徵審、撥貸、簽約及對保作業,均由銀行區域中心負責時
(企業金融業務區域中心及作業中心),分行的角色除提供客戶
存匯服務外,並應對借款戶之經營動態及還本繳息情形,配合
授信覆審制度,向區域中心反映。區域中心之 RM、AO、
ARM 或是區經理的角色,則應就借款戶之財、業務經營及其
關係 (關聯) 企業於銀行之往來情形,盡其徵信專業,確實辦
理授信條件之審查作業;並等同分行審查案件應行注意事項,
負其專業能力,並以客觀與公正態度辦理徵審作業。區域中心
之上層督導主管,則依其職權審視前台後送案件之文件是否齊
全,中台徵信與授信條件之審核程序是否完整與客觀,即時採
行必要糾舉改善作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