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9 - 房貸估價實務與風險控管必讀6堂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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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區域性觀光遊憩設施計畫。
14.區域性環境保護設施計畫。
15.實質設施發展順序。
16.實施機構。
17.其他。
三、都市計畫
所謂都市計畫,係指在一定地區內有關都市生活之經濟、交
通、衛生、保安、國防、文教及康樂等重要設施,作有計劃之發
展,並對土地使用作合理之規劃而言 (詳圖 3-4)。都市計畫又可分
為市 (鎮) 計畫、 鄉街計畫與特定區計畫。
都市計畫內容包括主要計畫書、圖與細部計畫書、圖。而都市
土地使用分區依都市計畫法規,大致劃分為:住宅區、商業區、工
業區、行政區、文教區、風景區、保護區、農業區與公共設施用地
等。其中:
1. 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,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,不
得有礙居住之寧靜、安全及衛生。
2. 商業區為促進商業發展而劃定,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,不
得有礙商業之便利。
3. 工業區為促進工業發展而劃定,其土地及建築物,以供工業
使用為主;具有危險性及公害之工廠,應特別指定工業區建
築之。
4. 行政、文教、風景等使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,以供其規定目
的之使用為主。
5. 都市計畫地區,得視地理形勢,使用現況或軍事安全上之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