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9 -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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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徵信調查之步驟
(一)擬定調查計畫︰徵信工作的第一步為擬定調查計畫,此對徵
信結果之正確性、所需時間及費用等影響很大。
(二)蒐集資料︰應蒐集的資料可分為有關被調查對象的資料及有
關業界之資料兩種。
1. 被調查對象的資料︰應該直接向被調查對象徵提哪些資料,
決定於被調查對象及調查目的不同而異,不能一概而論。此
外,從其他管道蒐集之資料有︰
(1) 利用公開發表的資料:財務報告、股東會議事手冊、營業
報告書、公司簡介或產品型錄等公開文件。
(2) 利用聯合徵信中心資料:臺北市銀行公會聯合徵信中心提
供金融同業往來授信客戶資料,包括歸戶授信餘額、個人
基本資料、海關進出口統計、逾期不良紀錄以及同業徵信
報告。
(3) 向有關方面蒐集查證︰被調查對象所徵提的資料正確性有
待查證,有些資料則無法以書面表達,因此亟需向有關方
面查證。然而,往往在一連串調查作業中,向有關方面之
查證顯得特別重要,其查證的對象包括:供應廠商、經銷
商、其他同業、同業公會、官方檔案及公會刊物等。
其中,向上游供應商照會經常有意想不到之收穫,因為供應廠
商不但對經銷商或用戶之信用情形很敏感,對經銷商或用戶
經營者之人品和為人亦相當瞭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