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9 -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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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徵信調查之步驟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擬定調查計畫︰徵信工作的第一步為擬定調查計畫,此對徵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結果之正確性、所需時間及費用等影響很大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蒐集資料︰應蒐集的資料可分為有關被調查對象的資料及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關業界之資料兩種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被調查對象的資料︰應該直接向被調查對象徵提哪些資料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決定於被調查對象及調查目的不同而異,不能一概而論。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,從其他管道蒐集之資料有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  利用公開發表的資料:財務報告、股東會議事手冊、營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報告書、公司簡介或產品型錄等公開文件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  利用聯合徵信中心資料:臺北市銀行公會聯合徵信中心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金融同業往來授信客戶資料,包括歸戶授信餘額、個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本資料、海關進出口統計、逾期不良紀錄以及同業徵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報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3)  向有關方面蒐集查證︰被調查對象所徵提的資料正確性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待查證,有些資料則無法以書面表達,因此亟需向有關方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面查證。然而,往往在一連串調查作業中,向有關方面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查證顯得特別重要,其查證的對象包括:供應廠商、經銷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、其他同業、同業公會、官方檔案及公會刊物等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,向上游供應商照會經常有意想不到之收穫,因為供應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不但對經銷商或用戶之信用情形很敏感,對經銷商或用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經營者之人品和為人亦相當瞭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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