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5 -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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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3 年 10 月中東第四次戰爭爆發,引發了全球性能源危
機,全世界陷入嚴重之經濟衰退與通貨膨脹。我國中小企業受
此衝擊,頓時陷入困境,甚多難逃倒閉之噩運,各界爰殷切希
望政府設法解決中小企業問題。1974 年 4 月,中央銀行、經
濟部、財政部會銜陳報行政院信保基金之「設立章程」與「設
置及作業辦法」,於當年 5 月奉行政院核定。6 月 24 日,捐
助基金金額已達 3 億 3,000 餘萬元,隨於 7 月 9 日完成財團法
人登記,信保基金於焉正式成立。
信保基金捐助章程第一條開宗明義即揭櫫:「信保基金之
設置目的,在提供直接及間接信用保證,以協助中小企業取得
融資,發展經濟。」具體而言,設立信保基金之宗旨,在以提
供信用保證為方法,達成促進中小企業融資之目的,進而協助
中小企業之健全發展,增進我國經濟成長與社會安定。
2. 改隸經過
信保基金係銀行辦理中小企業融資之信用補強機構,主管
機關原為財政部。惟因近年來政府各部會賦予信保基金之政策
性任務日益增加,政府遂自 2003 年 5 月起將信保基金改隸經
濟部。自此,信保基金明確定位為協助中小企業發展之政策執
行機構,以發揮融資、保證、輔導之綜效;以直接及間接信用
保證,補充中小企業信用能力之不足,達成協助中小企業取得
融資之目的,進而促進中小企業健全發展,增進我國經濟成長
與社會安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