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5 -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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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73 年 10 月中東第四次戰爭爆發,引發了全球性能源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,全世界陷入嚴重之經濟衰退與通貨膨脹。我國中小企業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衝擊,頓時陷入困境,甚多難逃倒閉之噩運,各界爰殷切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望政府設法解決中小企業問題。1974 年 4 月,中央銀行、經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濟部、財政部會銜陳報行政院信保基金之「設立章程」與「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置及作業辦法」,於當年 5 月奉行政院核定。6 月 24 日,捐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助基金金額已達 3 億 3,000 餘萬元,隨於 7 月 9 日完成財團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登記,信保基金於焉正式成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保基金捐助章程第一條開宗明義即揭櫫:「信保基金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設置目的,在提供直接及間接信用保證,以協助中小企業取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融資,發展經濟。」具體而言,設立信保基金之宗旨,在以提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信用保證為方法,達成促進中小企業融資之目的,進而協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小企業之健全發展,增進我國經濟成長與社會安定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改隸經過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保基金係銀行辦理中小企業融資之信用補強機構,主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機關原為財政部。惟因近年來政府各部會賦予信保基金之政策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性任務日益增加,政府遂自 2003 年 5 月起將信保基金改隸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濟部。自此,信保基金明確定位為協助中小企業發展之政策執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機構,以發揮融資、保證、輔導之綜效;以直接及間接信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證,補充中小企業信用能力之不足,達成協助中小企業取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融資之目的,進而促進中小企業健全發展,增進我國經濟成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社會安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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