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1 -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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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。半個世紀以來,信用保證機構已遍及世界各大洲,成為各主要
國家提供中小企業融資管道之基本機制,足見信用保證制度所發揮
之功能,已普遍獲得世界各國所重視與肯定。
我國「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」(以下簡稱「信保基金」) 成
立於 1974 年,專責中小企業融資保證之業務,係不以營利為目的
之公益財團法人,主管機關為經濟部。成立以來已協助超過數十萬
家擔保品不足的中小企業,取得信用融資;其中宏碁電腦、鴻海精
密、新光鋼鐵、雷虎科技、帝寶工業、琉璃工坊及美吾華等公司,
在其萌芽、茁壯的過程,都有信保基金參與的痕跡。
(一)信用保證制度之理念
信保基金之基本理念,一方面在對具有發展潛力但擔保品欠缺
之中小企業提供信用保證,協助其獲得金融機構之資金融通,使其
得以健全發展,進而促進整體經濟之成長,及社會安定與繁榮;另
一方面在分擔金融機構融資之風險,提高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提供
信用融資之信心。
謹就信用保證之意義、功能與特質,進一步分析信用保證之理
念如下:
1. 信用保證之意義
(1) 促進資金之供需平衡
所謂信用保證,一般而言,係指對具有發展潛力,惟
擔保能力薄弱之企業 (尤其是中小企業),由信用保證機構
對其所負債務提供償還保證,以協助其順利獲得金融機構
融資之制度。亦即由於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,增強了金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