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3 -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-銀行與票券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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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的換匯點數則由銀行參考上述公式,依下列因素自行訂定:
1. 即期匯率價格。
2. 買入與賣出貨幣間之利率差。
3. 期間之長短。
遠期匯率=即期匯率+(-) 換匯點,實務上,如果報價換匯點為
前面的數字較大,而後面的數字較小時,如 0.9102-0.6088,則以即
期匯率減去換匯點的方式求得遠期匯率,即 30.34 - 0.9102 =
29.4298;30.44-0.6088=29.8312
如果報價換匯點為前面的數字較小,而後面的數字較大時,如
0.6088-0.9102,則以即期匯率加上換匯點的方式求得遠期匯率,即
30.34+0.6088=30.9488;30.44+0.9102=31.3502。
外匯交易
1. 即期外匯交易
銀行與客戶間之即期外匯交易,係因辦理各項外匯業務所產生。
買匯項目包括出口押匯、出口託收、匯入匯款、買入匯款 (包含買入
光票)、光票託收等。賣匯項目包括匯出匯款、出國結匯、開發即期信
用狀、開發遠期信用狀、進口託收等。
2. 遠期外匯交易
(1) 對象:凡有實際外匯收支需要者均得辦理遠期外匯交易,同筆
交易不得在其他銀行重複簽約,遠期外匯交易契約期限無限
制。
(2) 訂約期間:申請人可以簽訂固定交割或任選交割日之預售、預
購遠期外匯契約。目前美元遠期外匯之訂約期間分為 10 天期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