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3 -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-銀行與票券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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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實際的換匯點數則由銀行參考上述公式,依下列因素自行訂定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即期匯率價格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買入與賣出貨幣間之利率差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期間之長短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遠期匯率=即期匯率+(-)  換匯點,實務上,如果報價換匯點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面的數字較大,而後面的數字較小時,如 0.9102-0.6088,則以即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匯率減去換匯點的方式求得遠期匯率,即 30.34 - 0.9102 =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9.4298;30.44-0.6088=29.831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果報價換匯點為前面的數字較小,而後面的數字較大時,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.6088-0.9102,則以即期匯率加上換匯點的方式求得遠期匯率,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.34+0.6088=30.9488;30.44+0.9102=31.3502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匯交易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即期外匯交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與客戶間之即期外匯交易,係因辦理各項外匯業務所產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買匯項目包括出口押匯、出口託收、匯入匯款、買入匯款 (包含買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光票)、光票託收等。賣匯項目包括匯出匯款、出國結匯、開發即期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狀、開發遠期信用狀、進口託收等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遠期外匯交易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  對象:凡有實際外匯收支需要者均得辦理遠期外匯交易,同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交易不得在其他銀行重複簽約,遠期外匯交易契約期限無限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制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  訂約期間:申請人可以簽訂固定交割或任選交割日之預售、預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購遠期外匯契約。目前美元遠期外匯之訂約期間分為 10 天期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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