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 -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-銀行與票券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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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受損失,得申請存款到期自動轉期。
中途提取、逾期提取、逾期續存、逾期轉存
(一)中途提取
存單存款戶未存滿約定期限,於中途要求提取者,應於七日以前
通知銀行,如未能於七日以前通知銀行者,經銀行同意後亦得受理。
中途提取者應將該筆存單存款全部一次結清,其利息之計算,依照下
列方式辦理:
1. 定期存款、定期儲蓄存款 (包括存本取息、零存整付、整存整
付):採「牌告利率固定計息」之存款,按其實際存款期間 (包括
不足月零星日數,以下同) 依下列規定單利計息,或由銀行與存
戶依公平原則約定之。
(1) 未存滿一個月者不計息。
(2) 存滿一個月未滿三個月者,照銀行一個月期定期存款牌告利
率八折計息。
(3) 存滿三個月未滿六個月者,照銀行三個月期定期存款牌告利
率八折計息。
(4) 存滿六個月未滿九個月者,照銀行六個月期定期存款牌告利
率八折計息。
(5) 存滿九個月未滿一年者,照銀行九個月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
八折計息。
(6) 存滿一年未滿二年者,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八折
計息。
(7) 存滿二年以上者,照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八折計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