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 -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-銀行與票券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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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遭受損失,得申請存款到期自動轉期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途提取、逾期提取、逾期續存、逾期轉存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中途提取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存單存款戶未存滿約定期限,於中途要求提取者,應於七日以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知銀行,如未能於七日以前通知銀行者,經銀行同意後亦得受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途提取者應將該筆存單存款全部一次結清,其利息之計算,依照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列方式辦理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定期存款、定期儲蓄存款 (包括存本取息、零存整付、整存整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付):採「牌告利率固定計息」之存款,按其實際存款期間 (包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足月零星日數,以下同)  依下列規定單利計息,或由銀行與存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戶依公平原則約定之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 未存滿一個月者不計息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  存滿一個月未滿三個月者,照銀行一個月期定期存款牌告利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率八折計息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3)  存滿三個月未滿六個月者,照銀行三個月期定期存款牌告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率八折計息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4)  存滿六個月未滿九個月者,照銀行六個月期定期存款牌告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率八折計息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5)  存滿九個月未滿一年者,照銀行九個月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八折計息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6)  存滿一年未滿二年者,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八折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計息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7) 存滿二年以上者,照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八折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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