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7 - 銀行授信策略-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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險權數」一欄,以反映授信風險的影響數。
7. 勸說客戶在 12 月底前還款或不動用,而延至次年一月時才動用。
8. 11、12 月份新做授信時,宜以次年一月份動用為授信條件。
9. 在 6 月底與 12 月底減少中央銀行在海外分行之存款,以降低風險
性之負債,或將央行之存款,除一部份支援分行外,大部份轉存聯
邦準備銀行 (其風險權數為 0)。
10.請其他國營事業比照台電模式,請經濟部國營會出具支持函,在還
是公營期間,政府會對其債務負責。如此,就可以降低授信之風險
權數為 20%。
11.基本上,銀行宜擬訂中長期資本適足率之政策,讓營業單位之授信
業務,不會因資本適足率不足而受到限制。此對客戶長期友善關係
之維護,才會有利。
因本國銀行已採用國際清算銀行之資本適足率,做銀行資本強度之
控管工具,故各銀行授信時須計算這一筆新貸款對 BIS Ratio 及附
加資金成本率等二者之影響,以做銀行授信訂價之依據。
對政府機構之風險權數為 0%、對公營事業為 20%、對十足金融資
產 (台幣存款、金融債券、公債) 為 0%,而以一般不動產擔保風
險權數為 100%、股票投資為 300%。以外幣定存為擔保者,因有
匯率波動風險,故以九成估算擔保品抵減金額。亦即其風險權數為
10%。
營業單位在授信簽報書上,須計算其授信案的 BIS Ratio 成本
營業單位在授信案件簽報書及額度明細表上,必須計算及表明本件授
信案,對 BIS Ratio 及附加資金成本率等的影響數。茲舉一例如下:(單
位:億元)
若銀行現有貸款 5,000 億元,本案貸款 10 億元,表面授信收益為
3%,銀行目前之 BIS Ratio 為 10%,那承做本案之真實收益為 2.97%。承
第3 章 降低一般授信風險的策略 59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