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2 - 銀行授信策略-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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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投資之境外公司。目前實收資本額美金××億元,主要業務係向中
國廠商採購光電零配件,再轉售母公司台灣母公司。負責人係由該
集團核心人物擔任。
2. 借戶係配合母公司採購中國零組件而成立之仲介公司,名下無固定
資產,人力資源與母公司共享,財務調度亦由母公司代為操作。其
目的在於透過申貸戶居中轉介,將其量產後之部分光電零組件,回
銷供應予母公司,惟貨物並未實際輸入台灣,而直接於中國再運往
該集團之各終端銷售客戶,單純扮演仲介角色。公司營運上不以營
利為目的。未來若有虧損,屆時將由該集團增資彌補,又目前雖以
該集團旗下中國廠為其主要採購對象,未來將擴及其他零組件廠,
故有融資需求。
借戶的資金需求
1. 借該戶尚未動用銀行授信額度,未來隨母公司海外廠之產能發揮,
營運規模迅速擴增,其融資需求將漸增。
2. 借戶為該集團旗下一員,其從事集團內交易之仲介工作,幾無營運
風險,財務上又有母公司襄助,銀行承貸風險應屬不高。
3. 購放項下交易對象得為其關係戶;另為方便其使用額度,提高動用
率,擬同意其以 T/T 方式動用購放時,應提供之文件得以借戶具結
交易屬實之購料清單代替。
授信的策略與經驗
1. 購放項下交易對象得為其關係戶,可承做 50%,尚不宜一次完全開
放,保留另 50%以承做其他客戶生意。
2. 以 T/T 方式動用購放時,得以借戶具結交易屬實之購料清單,做為
替代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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