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0 - 銀行授信策略-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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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授信初期,額度宜先佔用母公司額度,其申請額度宜酌減 1/3,週
放還款時間宜由 360 天減為 90 天。利率加碼宜酌予提高,利息按
月支付,不宜本息並付。
3. 母公司授信續約時,宜酌減母公司週轉放款額度。
第八節
境外子公司共用母公司額度,宜徵提部份擔保品
借戶的營運狀況
1. 借戶成立近×年,係由台灣、香港與新加坡三方人士合資成立。目
前實收資本額為×億多元。
2. 借戶以供油為業,亦自營加油站,及油品運輸,另尚轉投資其他連
鎖加油站。
3. 借戶也是台灣民營船舶加油公司。目前租用碼頭及油槽,供存置進
口燃料原油及自行加工油品,配合客戶訂單需求快速供應加油或分
裝批售,且與國際知名之油品運輸船商合資設立燃油公司,主要負
責駁船油品運輸及轉運等船務與港務代理業務。
4. 借戶計畫以台中港為轉運中心,供應台中港、高雄港等海上加油業
務,並以中國及東南亞為主要市場。其油源買賣、船隊、碼頭及油
槽等之物流體系完整且運作順暢,自營業以來營運規模呈大幅成
長。
借戶的資金需求
借戶與境外子公司申請共用短期外銷放款額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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