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59 - 銀行授信策略-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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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節
借戶由母公司切割出來,初期宜只撥用母公司額度
通常,母子公司的授信額度可分三個階段:先公用母公司一部份額
度,其次完全共用額度並共用擔保品,最後獨立申辦額度,並分別提供擔
保品。
借戶的營運狀況
1. 借戶現為一家海運公司 100%轉投資之子公司,以經營名下擁有的
散裝貨運為主要營收及獲利來源。實收資本額約×億元,董事長亦
由母公司董事長兼任,經營本業多年,經歷尚佳。
2. 為組織調整及專業分工,借戶擬將散裝事業之相關業務,以既存分
割之方式,分割移轉至借戶。未來散裝事業則由借戶統籌營運。母
公司以其分割案之營業價值(淨值)換取借戶新發行之普通股。分割
受讓後,借戶之實收資本額約為××億元。
3. 近年全球散裝船運能呈成長局面,新興市場亦積極從事基礎建設,
有利於散裝航運之發展。
4. 分割受讓散裝船隊後,預估未來營收及稅前純益尚佳。
借戶的資金需求
借戶因自母公司新分割出來,申請新做:短期週轉放款、應收保證款
項共用額度,並要求利費率條件比照母公司。
授信的策略與經驗
1. 因母公司不願擔任連保人,也不願開發支持函 (Letter of Support),
故不能比照母公司之授信條件。
第20 章 集團企業及母子公司貸款 451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