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1 - 銀行授信策略-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
P. 461
授信的策略與經驗
1. 新成立之境外子公司,主要從事船舶加油、油品輸出入轉口貿易等
業務。其主要營運模式與母公司雷同,自開始營運後,營運資金主
要由母公司負責支應。由於船舶加油尚未達到規模,分攤之油槽及
船舶租金費用仍高,營業仍呈淨損,惟增加認列投資收益後,稅前
已有淨利。
2. 境外子公司可共用母公司一部份額度,必須提供某一成數 (例如
2.5 成)之定存做保,並由母公司擔任連保人。
3. 當子公司經營績效良好後,可再申請全部共用額度,或進而獨立額
度,或不須定存擔保,或不須母公司保證。
附註:境外子公司共用母公司額度,三個發展階段:
1. 部份共用母公司額度。由母公司擔保及共用擔保品。
2. 全部共用母公司額度。由母公司擔保及共用擔保品。
3. 獨立申請境外子公司額度,而由母公司提供保證、擔保信用狀
Stand-by Letter of Credit、Letter of Undertaking、Letter of Support、
Letter of Comfort、Letter of Understanding、Letter of Awareness 等
其中之一種。有的按股權比率,提供上述文件。
第九節
境外公司購料放款項下,不宜完全開放關係人交易
借戶的營運狀況
1. 借戶多年前設立登記於英屬維京群島,為國內一大電子集團 100%
第20 章 集團企業及母子公司貸款 453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