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4 - 銀行授信策略-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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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戶的資金需求
1. 借戶每月購料金額約計 3 億元,每筆開狀金額常超逾 USD150 萬
元,甚或高達 USD350 萬元以上,銀行額度並不敷其開狀使用,故
本次申請由 1 億元增額至 3 億元。
2. 借戶因位於桃園縣,原主力往來銀行均為北部銀行同業,嗣因南下
彰化縣工業區擴建一、二廠,其產銷規模均遠大於原桃園縣工廠,
營運重心逐漸南移,並預計三年內將總公司南遷彰化縣。
3. 彰化地區分行透過其鋼鐵同業介紹,於 96 年與借戶建立往來關
係,且其上游及同業均肯定借戶於業界之地位及商譽,且又因其
進、出口量頗鉅,可爭取相關存款外匯業務。
4. 擬趁其尚未正式南遷彰化縣,中部金融同業尚未介入時搶先建立與
借戶之穩固關係,亦可俟機取代其現有北部銀行,成為其主力往來
銀行。
5. 借戶自建立往來關係後,於銀行存款、外匯實績漸佳,其現有及新
開發國外客戶已陸續將匯款匯入銀行。未來將取代其北部往來銀
行,而將外匯業務重心移至該銀行。
授信的策略與經驗
1. 未來將銀行往來之重心南移,還未完全實現,本次申請由 1 億元增
額為 3 億元、一次增額太大,可酌予增至 1.5 億元。
2. 美金及雜幣之利率,為反映利率走升趨勢,宜酌量提高。
3. 在借款期間,外匯實績及存款實績,須限定分別不低於某一金額。
4. 為多做一些外匯及控制風險,刪除貨運單據得不以本行為受貨人之
敘做條件 (亦即 Consignee 限為本行,不得為他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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