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6 - 伊斯蘭金融-另一個13億人口的另類金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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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、景教、摩尼教、佛教等,直到十八世紀才全部皈依伊斯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。因此不能將伊斯蘭教與回族劃上全等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國北京當局於一九五六年正式公佈統一名稱為伊斯蘭教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徒則稱伊斯蘭教徒或音譯為穆斯林,解除了清真教及回教等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稱法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在中國初期的軌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伊斯蘭教在七世紀初由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半島創始,並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藉宗教為核心,凝聚融和了阿拉伯半島的各部落族,至八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世紀已擴張成信徒遍佈亞非歐三大洲的世界性宗教。七至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八世紀伊斯蘭教在阿拉伯及西亞發展壯大時期,前期是唐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元時代,是伊斯蘭教進入華夏大地的傳播時期,後期是明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近代,是伊斯蘭教在中國曲折但穩步發展並形成中國特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在地化時期。而明朝三百多年更是以伊斯蘭教為信仰及習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俗紐帶的回回族形成民族共同體的時代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伊斯蘭教是由西北陸路及東南海路分頭進入華夏大地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重心是不斷移動的。從整體格局而言,伊斯蘭教在中國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歷了由北方到南方,再到北方,最後集結在西北、西南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區,形成一道流動及紮根的軌跡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世紀中期,唐朝與阿拉伯 (史稱大食)  和波斯伊斯蘭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,在官方及民間往來已很頻繁。當時中國與西亞中亞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陸路商貿與航海商貿之路交往通道已很發達。伊斯蘭教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仰隨著一批批的官方使節、民間商賈、旅行家及航海家等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別由西北及東南進入中國內陸及沿海地區。在唐代,相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於其他外來宗教,如摩尼教、景教及佛教是由僧侶及傳教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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