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 - 新版國貿條規-解析與運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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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商會 (ICC)  係世界上重要之民間經貿組織,成立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19 年,為促進市場經濟繁榮、增進各國間經貿往來、幫助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決國際貿易中出現之爭議和糾紛,而制定國際經貿領域之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則、慣例,並向全球商界推廣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自由競爭環境下,不同國家和地區對國際貿易術語有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種不同之解釋,因各國貿易習慣不同,經常引起法律訴訟,使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交易雙方付出極大之人力及時間成本。為避免這些問題,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際商會頒布一套解釋貿易術語之國際規則,台灣稱之為「國貿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條規」(Incoterms),此規則已為全球貿易物流業、運輸業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融業、保險業及法界人士廣泛採用或參閱,而新版國貿條規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Incoterms 2010) 已於 2011 年 1 月 1 日開始適用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貿條規係簽訂買賣契約重要部分之一。此規則說明買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雙方之義務、交貨、風險移轉、應負費用之劃分、運送或保險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契約之簽訂、輸出輸入通關、交貨單據、貨物之安全資訊等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貿易物流業之買賣契約明確載入國貿條規,可確定交易當事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應負之義務,減少交易之不確定事件發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貿條規所表述之內容,並未附加註解或說明如何應用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必須靠讀者或企業內部業務相關人員自己去認知及學習,但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務人員會流動或輪調,新人接手業務因經驗不足,無法立即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際實務接軌,故經常發生作業風險。企業為永續經營及減低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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