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 - 新版國貿條規-解析與運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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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顧台灣經濟發展,對外貿易為帶動我國經濟成長之最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要動能,即使金融海嘯期間景氣空前低迷,對外貿易卻仍然呈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現正成長。依據 WTO 公布資料,2010 上半年我國出口總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 1,319.2 億美元,居世界貿易排名第 16 強,顯示台灣在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際貿易舞台上始終維持強勢之競爭力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實上,政府對推動改善我國外貿環境之努力未曾間斷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例如,在經濟部中程施政計畫 (99 至 102 年度)  中,特別訂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強化我國經貿實力相關措施,諸如加強雙邊與區域經貿關係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積極參與國際經貿活動、營造良好品牌發展環境、提升台灣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際品牌價值之成長率,並洽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、法規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綁及兩岸產業合作,以整合經濟競爭優勢,這些努力已漸漸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到一些成果,鞏固了台灣在亞太經貿體系中之地位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然而,政府雖可做到改善大環境,但如何防範交易風險卻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對廠商本身之重大考驗。尤其國際貿易複雜度高,致爭議性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法律事件勢所難免,為降低交易之不確定性,國際商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International  Chamber of Commerce, ICC) 乃制訂「國貿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規」(Incoterms),明訂國際貿易條規,確認在不同交易條規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,買賣雙方之責任歸屬與風險承擔,以供貨品交易之當事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相關人士共同遵循及採用。對銀行業者而言,在提供客戶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關金流服務時,更可有所依循。尤其在全球化浪潮下,國內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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