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5 -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(增修訂二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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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約約定核算買回價格之日所屬年度。
如何計算海外所得稅?
當王伯伯所得稅申報戶的所得淨額為 200 萬元時,綜所稅
(一般稅額) 為 27.46 萬元。如果,此申報戶的五項基本所得總
合為 600 萬元,則最低稅負的稅額 (基本稅額) 為 40 萬元。依
規定,二者稅額取最高金額繳稅,繳交 40 萬元,比綜所稅額
27.46 萬元,多繳了 12.56 萬元。因此,傳聞「海外所得不超過
600 萬元,所得稅負不會增加」這是錯誤的說法。
但是,王伯伯如果不想多繳稅,其實可以考慮最低稅負有
「課稅臨界點」。也就是說,如果此申報戶的五項基本所得額
加總不要超過 537.3 萬元,就可以仍舊繳交綜所稅 27.46 萬
元,不會增加最低稅負的稅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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