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9 -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(增修訂二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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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劉太太花費 2,270.4 萬元捐贈給政府,才能減少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負 842.63 萬元,這真是偉大的情操!可能連國稅局都深受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動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虛假交易與「表面價額」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但是,財政部賦稅署發現本案的資金流程為虛假交易,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 劉太太交 款後,仲 介林先生 退還現金 1,907 萬餘 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9,070,920 元),實際購買成本只有 407 萬餘元 (4,073,08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元,銷貨統一發票金額之 17.6%)。因此,劉先生被認定為虛報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捐贈扣除額 1,871 萬元,計算明細為:23,144,000-4,073,080-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63,000 (5 座未捐贈以現金領回)=18,707,920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財政部賦稅署發現可疑違章後,著手調查此事件的靈魂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物──仲介林先生,經約談後提供說明書、談話筆錄、長明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技公司出售納骨塔明細表影本,並進一步取得石門鄉公所相關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函文,於是通報移交台北市國稅局接續查核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開始,劉先生與劉太太辯稱確有支付價款,依捐贈文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統一發票申報捐贈扣除額,並無虛列。但是針對財政部賦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署查得可疑資金流程,劉姓夫婦不願意提供具體、有利事證供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核,國稅局認為被告沒有善盡納稅義務人之協力義務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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