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8 -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(增修訂二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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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贈靈骨塔給政府機關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劉太太透過仲介林先生介紹,向長明生技公司購買位於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北縣萬里鄉的「金山陵寶塔」(廣告名稱為:「金山陵萬壽山園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區金剛舍利寶塔」)  土地上永久使用權之納骨塔位 263 座,並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訂定納骨塔買賣契約書,支付總價為 2,314.4 萬元(263 座×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座 8.8 萬元=23,144,000 元)。結果,劉太太將其中 258 座捐贈石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門鄉公所,並於申報 93 年度綜所稅時,列報當年度對政府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捐贈扣除額 2,270.4 萬元(258 座×每座 8.8 萬元=22,704,00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元)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節稅效果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於捐贈扣除額高達 2,270.4 萬元,若以綜所稅邊際稅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%驗算,則節稅效果如下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單位:萬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得減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,270.4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稅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%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累計差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5.5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減少稅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42.63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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