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8 -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(增修訂二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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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贈靈骨塔給政府機關
劉太太透過仲介林先生介紹,向長明生技公司購買位於台
北縣萬里鄉的「金山陵寶塔」(廣告名稱為:「金山陵萬壽山園
區金剛舍利寶塔」) 土地上永久使用權之納骨塔位 263 座,並
訂定納骨塔買賣契約書,支付總價為 2,314.4 萬元(263 座×每
座 8.8 萬元=23,144,000 元)。結果,劉太太將其中 258 座捐贈石
門鄉公所,並於申報 93 年度綜所稅時,列報當年度對政府的
捐贈扣除額 2,270.4 萬元(258 座×每座 8.8 萬元=22,704,000
元)。
節稅效果
由於捐贈扣除額高達 2,270.4 萬元,若以綜所稅邊際稅率
40%驗算,則節稅效果如下:
單位:萬元
所得減少 2,270.4
稅率 40%
累計差額 65.53
減少稅額 842.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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