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8 - 信託課稅實務(增修訂二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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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6     信託課稅實務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之 土地   合 併 計 算 地 價 總 額,依第       16  條規定  稅 率 課徵   地 價 稅 ,分別就各       該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地  價  占地  價 總  額之  比 例,   計  算 其應納之    地  價 稅 ,並依同條第         1  項 之規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受託人為納        稅 義務人    課徵  。 惟  公益信託之      委  託人實   質 上已與信託財產         完
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 脫  離關係,     課徵  地 價  稅  時再將信託     土地   與 委  託人所有之      土地  合  併 計 算  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價 稅  實 非 合  理 ,且因公益信託的受益人為不特定的                    多數  人,故    無  法 併 受益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的   土地  課稅   ,依  吾 人的   見解  ,對於公益信託應以其受託之                 土地   在同一直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轄 市或   縣  ( 市 )   轄區  內 所有之  土地  合 併 計 算 地 價 總 額,依第      16  條規定  稅 率  課
                      徵 地 價 稅 ,而   無 須 與 委 託人或受益人的          土地  同合   併 計 算 地 價 總 額。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節  公益信託的實例分析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台  塑  集 團  創 辦 人  王 永 慶昆仲   以 股票   公益信託方式持有台           塑 三  寶 股票  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 但能   防 止  後代  子孫  變  賣股份   ,或引發      家 產 爭  奪 之 戰  , 更 重  要的是,如果
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 收  盤 價格  計  算 王氏昆仲     持有的    三 寶 股票   價值,高     達九百三十      二  億 二 千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四
                      萬元  , ,透過公益信託可 一  招  「公益信託」的  達到  節稅  法,可  總 額,  是一  是 舉三  與 得之  就 策  ,  遠  比  成立基金 十多  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
                      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這
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,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務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
                      數 時,成立「基金會」是  能  落  得資產  被  外人  掌  控  ,  來  得  更  為高  妙  。  通  常  企業在 計師事  想  到  節稅 協  的  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使用的方式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被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但
                      仁弘   表 示 ,基金會因為受         到 基金的    董事   會 控 制,且    現  行法  令  規定,基金會
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 董事必    須  三 分之二是由不       具 關係的「外人」擔           任 ,因此,     只 要  能控  制  董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 會,即可以       控 制基金會,所以         當 基金會的資產        很龐  大 ,而且創      辦 人過  世
                      後,可    能 演  變 成基金會     落  入 他 人  勢 力 手裡  。由此觀之,成立公益信託               具  有
                      避免   基金會   遭  不 肖  人 士 控  制的  效  果。基本上,採用公益信託管               理股票    ,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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