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9 - OBU實戰指南-掌握人民幣OBU新商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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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客戶擔保情形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於大陸台商經營地區在中國大陸,OBU 為維護授信品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而有下列擔保情形,現分述如下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 母公司保證/移用母公司額度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 主要負責人/股東/大陸負責人保證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 擔保品提供,所謂擔保品包括外幣定存單、擔保信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狀等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 股權信託,就是以大陸台商在境外所設為投資大陸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公司,為維護債權,OBU 可要求大陸台商客戶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把此控股境外公司股權信託,以增加債權擔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  反面承諾,係指為確保借款人的償還能力,需要約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限制借款人設定有擔保債務的能力。該條款通常規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下:未經債權人書面同意,借款人不得將任何抵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Mortgage)、擔保 (Charge)、質權 (Pledge)、留置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Lien)  等負擔於其資產或收入 (Revenues)  上,除非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貸款也平等地和按比例地得到擔保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於 OBU 融資客戶,不動產與動產均在國外,無法提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給 OBU 做為擔保,反面承諾不失為 OBU 加強擔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方式之一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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