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9 - OBU實戰指南-掌握人民幣OBU新商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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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客戶擔保情形
由於大陸台商經營地區在中國大陸,OBU 為維護授信品質
而有下列擔保情形,現分述如下:
1. 母公司保證/移用母公司額度。
2. 主要負責人/股東/大陸負責人保證。
3. 擔保品提供,所謂擔保品包括外幣定存單、擔保信用
狀等。
4. 股權信託,就是以大陸台商在境外所設為投資大陸的
境外公司,為維護債權,OBU 可要求大陸台商客戶,
把此控股境外公司股權信託,以增加債權擔保。
5. 反面承諾,係指為確保借款人的償還能力,需要約定
限制借款人設定有擔保債務的能力。該條款通常規定
如下:未經債權人書面同意,借款人不得將任何抵押
(Mortgage)、擔保 (Charge)、質權 (Pledge)、留置權
(Lien) 等負擔於其資產或收入 (Revenues) 上,除非原
貸款也平等地和按比例地得到擔保。
由於 OBU 融資客戶,不動產與動產均在國外,無法提
供給 OBU 做為擔保,反面承諾不失為 OBU 加強擔保
的方式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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