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3 - OBU實戰指南-掌握人民幣OBU新商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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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大陸工商管理局認證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陸合同認證有所謂「法院公證」與「工商管理局認證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兩種,而「法院公證」只限於證明雙方親自簽字行使各自代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職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至於「工商管理局認證」,大陸工商行政管理局依雙方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簽定契約審查是否存在違反法令規定情事並做出認證。所以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OBU 授信予大陸台商,貸款契約若有需要認證,當然以「工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管理局認證」為主,「法院公證」為輔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下案例係近幾年大陸台商在大陸所發生,可以做為 OBU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融資大陸台商參考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江蘇省常熟台商企業倒閉,一夜撤回全部台籍人員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 年 10 月 8 日,位於江蘇省常熟市的台資上市企業中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金屬 (百慕達)  有限公司 (簡稱“中國金屬”)  突然宣布“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”,老闆撇下超過 52 億元人民幣的貸款“人間蒸發”,該公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常熟市投資的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 5 家子公司的銀行存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款隨即被法院凍結。一時間,科弘倒閉、台商潛逃、鉅款被騙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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